“原本买的新房挺好的,但是越装修问题越多,事后找到装修公司对方也不来修。”市民方女士向济南装修公司小编反映到,去年10月份与某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开始施工后就发现质量问题越来越多,而方女士多次联系这家装修公司,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办法。
2014年,方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为其住房进行装修,总价为60000元。装修完几个月后,方女士和家人发现,所装的两三个插座均不能正常通电,影视墙还出现爆裂,墙壁装饰用的镀金条也出现翘起等问题。“起初,他们还答应过来修,可后来就说我没交工程尾款,说什么时候结清,就什么时候过来修。”
据了解,按照合同约定,尾款为总价的5%,即3000元。方女士称,装修合同中曾约定,阳台铺设地砖,但在实际装修时,阳台地面改铺木地板,“这个改动大概省掉了3000元左右,当时我就和他们说,这钱就冲抵尾款了”。
对此,这家装修公司的姜先生表示,方女士虽然在工程里减去地砖项目,但也相应增加了合同外的项目。“3000元的费用早就已经抵消。所以她尾款还是未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