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栋老楼维修资金激活 300余户有钱修房
11月29日,济齐路11号院老住宅楼正在更换老旧下水管网。“盼了这么久终于能用维修资金了,真的很开心,太感谢了。”11号院老住户徐女士透露这个院是济南百货批发总公司的宿舍楼,她已经在这里住了30余年。楼房下水管道已经年久失修,破损严重。
在现场还未挖出来的老管道多处断裂,长河热线施工人员将老管道全部清出,更换一新。“去年春节的时候,门前污水溢出,走道都无处下脚。”徐女士说。
徐女士说2014年她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所在的房改房提取过一部分“养老金”,用于维修。不过原单位已经破产,徐女士和小区居民犯了难。“了解到小区的情况后,我们联系了天桥区房屋维修热线长河热线。”济齐路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盼说。
长河热线工作人员王祥贵说,实地查看小区情况后,他将现场情况第一时间汇总到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系统数据显示,该小区原单位提取的维修资金并没有按幢建账,必须按幢建账后才能使用。维修资金中心非常重视这个情况,立即从房改信息系统中调出济南百货批发总公司的房改数据,并进行了模拟建账。与此同时,长河热线也先用居委会提供的资金对小区管道进行了维修。
随后在维修资金中心的指导下,小区居民、居委会和长河热线工作人员找到了百货公司破产清算组,从法院借出了原公司印章。“包括济齐路11号院在内的13栋原百货公司住宅楼的维修资金都盘活了,300户居民使用维修资金的渠道打通。”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按幢建账“盘活”9亿元维修资金
住房维修资金为什么必须按幢建账后才能使用?为什么当初没有按幢建账?目前工作进展如何?
据介绍,济南市自1996年开始启动房改工作以来,就从售房款中按比例提取了住房维修资金,但由于当时国家尚未出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具体政策,导致各单位提取的维修资金都存在一个维修资金专户内,没有按楼幢建立明细账。
济南装修网了解到,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明确提出,各单位应按幢设立分账户。只有按幢建账后维修资金才能按规定使用。
近年来,随着众多房改房逐渐进入维修高发期,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房屋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盘活维修资金,2003年,济南市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已售公房维修基金建账工作的意见》(济房政字〔2003〕71号),开始启动已售公房维修基金建账工作。为了加快工作进度,2012年成立维修资金建账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这一工作。
截至目前,经建账办公室指导建账的单位累计达805家,其中708家单位已全部完成建账工作,97家单位的数据正在核实,逾9亿元维修资金被激活,占全市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总额的90%以上。
逆向模拟建账已完成,只待您来确认
截至目前,全市仍有部分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建账,涉及资金近1亿元。这些单位有的已撤并、更名,有的电话号码更换,有的破产、歇业、改制等,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也有的虽能联系到人,但房改资料不健全或人员不重视、不积极,甚至不配合,导致建账工作无法完成。
针对这些特殊情况,建账办公室采取了“逆向服务”措施,协调市局有关处室、建设银行等部门和单位,从房改信息系统中导出未建账单位的房改数据,通过与各单位在银行的维修资金本金进行对比,初步测算出各单位的维修资金相关数据,对这些单位的维修资金进行模拟建账。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只等原售房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实确认后即可完成建账工作,维修资金即可“解冻”,广大房改职工就能动用维修资金维修房屋。
对于仍未建账的部分单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此呼吁,希望看到报道的单位领导、相关业务负责人提高认识,以对单位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积极行动起来,尽快与建账办公室取得联系,把这项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让市民不再为房屋无法及时维修而发愁。也希望房改售房单位的职工能及时督促原单位相关人员与建账指导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共同推进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建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