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济南中央商务区征地拆迁指挥部获悉,济南CBD(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方案已出炉,并在被征收人代表、片区代表及公证处的见证下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产生了抽签顺序号。济南装修网小编了解到,选房时间从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7月5日,将分成13个选房配档,充分照顾到每一位被征收居民。2016济南旧城改造安置房选房方案公布如下:
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
安置房选房方案
为保证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安置房源位于济南中央商务区安置区,具体范围为东至中央商务区西边界,西至规划路,南至政法学院,北至工业南路。
安置房源为待建期房,具体位置、户型、建筑面积、套数、单价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选房工作基本原则
1、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房,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同时邀请有关部门和被征收人代表全程监督。
2、根据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安置房源的情况进行配比划分档次,分档选房。
3、被征收人的抽签顺序号由电脑摇号方式产生。
4、被征收人根据抽签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在其应选的档次内进行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
三、选房时间、地点
(一)选房时间
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7月5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选房地点
济南中央商务区征地拆迁指挥部(解放东路与奥体西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
四、选房配档
根据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结合安置房源、户型、建筑面积、套数等情况,划分选房档次,选房配档如下:
说明:因安置房建筑设计原因,部分户型有所调整,新增J′、K′、L′、M′、N′户型,共10户。
五、选房的有关规定
(一)80岁(含)以上老人及残疾人选房
被征收人或征收范围内常住户口(以征收冻结之日前登记为准)中有年满80岁(含80)以上老人的(截止日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1936年4月6日前出生);或被征收人持有《残疾证》,并符合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盲人、下肢残疾的,可以申请在应选档次内提前选房。
被征收人应在2016年6月23日17:00之前向征收现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审核。经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可参加提前选房。
提前选房的应选择其对应档次的五层(含五层)以下住宅房屋。自动放弃提前选房的,或未能选到房屋的,参加对档选房。
(二)存在产权纠纷情况选房
对于被征收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情况的,选房时,双方应协商确定选房人;如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安置房,安置房由现使用人继续使用。
(三)产权不明情况选房
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的,选房时,相关权利人应协商确定选房人;如协商不成的,待对档选房结束后,另行抽签确定安置房。
(四)合并选房
在征收范围内,同一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分配有多处非成套房屋的,或者除成套房屋外另有非成套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按一套房屋进行选房。
(五)阁楼选房
被征收人在同一个单元内有自然层房屋并附带阁楼的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按一套房屋进行选房。
(六)跨档选房
对于有特殊原因要求跨档选房的,应在其对应档次内先行选择安置房。待对档选房结束后,根据安置房源剩余情况另行确定。
(七)未参加选房
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或无故未能参加选房的被征收人,待对档选房结束后,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安置房。
(八)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房
有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征收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其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父母原工作单位等代其选房。无法确定监护人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安置房。
(九)补充房源选房
因部分被征收人家庭过渡困难,需要一次性安置,除了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示的中央商务区安置区房源外,征收部门特提供部分补充房源供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补充房源为燕山新居和锦屏家园,意向选择此房源的被征收人,可到征收现场办公室自愿提交选择补充房源的申请,按照《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燕山新居、锦屏家园补充房源选房方案》有关规定参加选房。
六、安置房选房步骤和流程
根据被征收房屋以及安置房源的情况,按照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选房:
(一)确定抽签顺序号
抽签顺序号由电脑摇号方式产生,被征收人代表按选房档次分别摇号,片区代表及其他被征收人代表对摇号过程进行监督,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具体如下:
1、通过电脑摇号软件进行摇号,将各档次被征收人信息导入软件中,对各档次被征收人分别进行电脑摇号。
2、各片区分别推荐2名被征收人代表参加电脑摇号和监督工作。
3、各片区代表1名和公证处工作人员2名,分别对电脑摇号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电脑摇号过程全程录像。
4、摇号产生的抽签顺序号,由征收部门进行公示,各片区将该顺序号通知被征收人,同时发放选房通知书。
(二)确定选房顺序号
被征收人的选房顺序号由被征收人到选房现场抽取,抽签顺序根据已产生的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
1、由工作人员现场叫号,三次叫号不到者,叫取下一个顺序号。被征收人未按规定时间到选房现场的,待后续被征收人抽签结束后,再安排其参加抽签。
2、各档次的被征收人按规定时间到选房现场按“抽签顺序号”,通过依次抓取乒乓球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3、被征收人现场签字确认“选房顺序号”,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后录入电脑,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同时收回乒乓球。
4、确定“选房顺序号”时全程录像,公证处公证。
(三)审验选房人资格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需持产权证(承租证、结算单,已把上述证件交征收部门的可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报领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选房通知书等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的,被委托人需携带选房授权委托书、选房通知书、产权证(承租证、结算单,已把上述证件交征收部门的可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报领单)、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参加选房。
(四)选房和签字确认
选房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根据选房顺序依次在对应档次的安置房源中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选定安置房后,被征收人应及时到确认组开具选房确认书(选房确认书为一式两联,一联存入档案,一联交选房人)。
七、选房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参加80岁(含)以上老人及残疾人选房的被征收人,须在应选档次确定选房顺序号后,参加优先选房。
(二)被征收人必须在“选房通知书”中指定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档次范围内进行选房;为避免重复选择,被征收人应随时关注安置房选房动态情况。
(三)选房现场只允许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入(每户不超过2人)参加选房。
(四)为保证选房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被征收人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叫号3次不到者,叫取下一个顺序号。
(六)被征收人参加选房时,应自觉遵守选房现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选房现场。
(七)对未参加选房的将在合理期限内再次通知,允许其在剩余应选房源中选择;无故不参加选房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安置房。
请广大被征收人认真阅读本方案和选房通知书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选房。
征 收 部 门: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2日
附件: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时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