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去物业那儿交暖气费,楼管不收,说不交物业费就拒收暖气费。”济南装修网获悉,11日,家住历城区某小区的居民张女士表示,“物业贴出通知,如果这月15号前不交暖气费就视为报停,但现在这样明目张胆,物业捆绑收费太让人生气了。”
张女士强调,她所在的北区去年年底交房,今年是第一年供暖,供暖单位是济南热力公司。“小区的物业费是每平米1.8元,此前交过半年的物业费,已经交到8月底了。”张女士表示,她和小区不少业主一样,对此前物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特别满意。
去物业交暖气费,要先补齐物业费
济南装修网在该小区注意到,由于交房时间不长,小区内不少业主还在装修,有物业工作人员在进行绿化整改。“强制你必须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就拒收暖气费。”业主李先生表示,并非小区居民故意拖欠物业费,而是物业服务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
“交房半年多了,我们楼里的电梯坏了五六回了,维修保养不及时。电梯里也没装监控,像绿化、门禁、卫生等也不满意。”
物业捆绑收费收费不合规,物业称是无奈之举
12日,该小区所属供热单位济南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用户尚未打散(指热企和用户一对一服务),就只能通过物业或者住宅产权单位统一收取暖气费。
该小区物业公司主管张女士坦言,“刚开始确实是这样下的口头通知,不交物业费就拒收暖气费。这两天更改了通知,不会强制捆绑收费,但是希望居民都能交上物业费。”
张女士强调,该小区是第一年供暖,由物业代收暖气费。但是,目前460多户只有20多户交齐了物业费。“之前的物业费交到8月底,现在不少业主已经拖欠我们一个多月的物业费。”她表示,收不齐物业费,物业各项服务就无法正常运转,“这样就成恶性循环了”。
对于居民反映的物业问题,张女士表示已经和业主协商进行整改。“像绿化、喷水池等,我们都在逐步整改。对于监控设备,由于合同里没有,我们只能协商开发商解决。”
济南装修网发现,供暖季来临,将物业费与暖气费捆绑起来收的情况并不少见。12日,家住高新区明湖白鹭郡小区的王先生也抱怨,“小区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我们是第二年供暖了。物业要求我们必须交齐物业费才能交暖气费。”
王先生强调,小区内像安保、绿化、商铺管理以及公共设施等都存在问题。“等物业整改好了,我们才能交物业费。”
业主对物业不满,可向房管部门投诉
济南装修网了解到,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相关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其收取业主应当缴纳的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业主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潘律师解释,物业费和水电费、取暖费等捆绑收取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二者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服务,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应该按时缴纳物业费。
“物业收取水电费、取暖费等属于代收代缴,采取物业费、水电费和取暖费捆绑的方法是不妥当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居民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
济南装修网友情提醒,物业公司采取限制取暖而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用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业主可以通法律途径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向供暖的专业经营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取消其对该物业公司的供暖费用收取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