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装修网了解,1月5日到15日,市民服务热线关于“违章建筑”的投诉达798件,日均上百条,其中关于“拆除”的近350条,其他的主要是对于违建影响采光及道路通行的投诉。
山大路上的临时板房化纤厂小区内的违建
1月8日,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今年“1号文件”,宣告2017年“拆违拆临”行动正式开始。在首期名单中,288处违章建筑和636处违规广告榜上有名。
如此大规模的“拆违拆临”行动,甫一启动便引起市民强烈关注。根据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有86.05%的市民表示赞成“拆违拆临”行动,10.87%的市民表示基本赞成“拆违拆临”行动,赞成率合计高达96.92%。而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在1月5日到12日期间,关于“违章建筑”的关键词投诉达798件,日均上百条。其中关于“拆除”的有近350条,其他的主要是对于违建影响采光及道路通行的投诉。
私搭乱建!老旧小区投诉多
私自加盖或圈用空地属于违章建筑中比较突出的一类,尤其是在老旧小区或者城中村,这些违章建筑给周边居民带来极大不便。
将军小区位于将军路宋刘村内,有不少居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由于村内私搭乱建过多,接入了太多抽水泵,导致将军小区的住宅楼上水压不足。14日上午,记者来到宋刘村,发现有不少看起来建得十分粗糙的平房或低层小楼。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些房子都是私自建设的,“前两年村里传言说要拆迁,为了到时候多分点房子,不少村民开始加盖或者另外圈地。”
兴济河小区的沈先生反映,3区5号楼有一位居住在一楼的业主,在窗前的位置建盖了一个棚子,不仅建筑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其他居民通行,更令人生气的是,这名业主拒绝听从执法部门的劝解。市中区城管执法局曾向这位业主下达过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整改无果,于是强制拆除。今年8月,该违章建筑再次落成,且改为玻璃板房,至今没能拆掉。
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对于违建产生的原因,66.20%的市民认为是“违法者追求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59.95%的市民认为是“政府监管不严,没有履行监管职责”;57.95%的市民认为是“老旧小区生活配套设施不足”;42.85%的市民认为是“跟风搭建”。
占道挡路!违建扰民惹人烦
据济南装修网了解,市民普遍认为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危害巨大,其中,70.80%的市民认为最大危害是“建筑质量无法保障,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还有77.65%的市民认为其最大危害是“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
市民石先生拨打12345热线反映,花园路5号化纤厂小区内违建占道现象十分严重。14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私自建设的房屋有依托一层延伸出来的玻璃板房,用于经营商店;还有的地方用矮墙围起,用于洗车;更有的板房“里三层外三层”,一间接着一间,不仅有碍环境美观,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车辆通行。
而在山大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以北的路东侧,有一座早已弃用的大楼,楼前用蓝色的围挡圈出了一家“啤酒花园”,做烧烤生意。记者14日下午到达此处,商家并未营业,圈出的大面积空地只摆放了一个蓝色大棚。“这个烧烤开了以后原来能停车的地方全被占了,油烟也十分扰民,最重要的是它占了人行道。”记者进入围挡发现,内部还有几间紧锁的蓝色“铁皮房”,门前有简易的洗手池,不难看出是这家“啤酒花园”的厨房。
动了真格!集中拆违正上演
什么样的违章建筑亟待解决?在“拆违1号令”中,将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轨道交通、公交场站、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违反建筑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者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都列入了工作重点。
“北绕城高速桥下的违建太有名了,听说有关部门拆过六七次,可是拆一次‘活一次’,现在至少也有几公里。这些违建几乎全都用作门头房,这么多小门头房,济南‘北大门’的脸都丢光了。”市民马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认为绝不能只做面子工作。
济南装修网获悉,根据此次拆违规定,目前已经有不少违章建筑正在拆除。11日,槐荫区匡山街道出动30余辆车、2部挖掘机、2部吊车,工作人员近600人,采用人员和机械共同作业的方式,将位于二环西路与幸福街交叉口西北角5000余平方米的钢架库房、彩钢板房、砖混平房等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据了解,类似于这种的违章建筑已经进入拆除名单的全市有288处。
我市“拆违拆临”任务进度表
2017年1月底前:拆除第一期台账认定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户外广告;
2017年2月底前: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善上报第二期拆除任务台账;
2017年4月底前:全面拆除第二期任务台账认定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户外广告,同时完善上报第三期拆除任务台账;
2017年8月底前:拆除第三期任务台账认定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户外广告,基本完成辖区其他违法建设、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启动分类处置,对经认定不能保留的建筑物,压茬推进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