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有一对年轻小情侣,因为结婚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各种手续齐活,也网签了,也过户了,房本本也到了小情侣手里了,就等着合同里约定的7月1号原房主交房,今天都7月2号了,原房主却迟迟没有腾房,这可把俩年轻人给急坏了。
上面这位就是王女士,之前她通过房产中介看中某小区一套二手房,于是约见了原房主,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合同。
签订合同后,王女士先是给原房主交付了50万元首付款,随后又办理了贷款支付尾款,等到网签、过户后,王女士和男朋友也顺利拿到了房屋不动产权证。
王女士说让她糟心的是,房产交易合同上约定,今年7月1号交房,但眼瞅着过了交房的日子,原房主一家却迟迟不肯腾房。济南装修网了解到王女士称因为原房主买了新房,新房涨价了,多花了十几万,要王女士承担损失,交五万块钱。但王女士认为她和男友是完全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走的所有程序,至于原房主随后再买新房造成的损失,合同里没有约定,他们并不会承担。
王女士说,之前他们为了交首付已经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而眼下他们又急等着婚房结婚,他们希望原房主能按合同履约。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随后跟随王女士和她男朋友来到了原房主家,也就是王女士所买的二手房。双方一见面,原房主就坚持认为他们由于之前政策上的变化买房多花了十多万,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所以这部分损失不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这位就是房主苗先生,苗先生表示,他想买的新楼盘在这个过程之中也涨了11万,这个损失,不能自己承担。苗先生的意见,遭到了王女士的回绝。王女士认为,苗先生提出的要求,不属于当初合同约定内容,自己没有义务承担苗先生的这部分损失。
王女士和苗先生双方认为,房产中介有义务协助双方履行合同,并对目前造成的纠纷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产中介又作何回应呢?房产中介表示,他们会协助双方来履行合同,目前双方的纠纷,我们可以协助去谈,其他的做不到。
随后也就这一情况,咨询了法律人士。据了解,国家政策的变更,虽然属于当事人不能预见的情形,但并未达到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程度。
国家政策变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同时原房主购买房子,没有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与合同无关。同时王女士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对方违约,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里济南装修网小编希望三方能够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分清责任归属,心平气和,实在不行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