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发布一则无证土地公告。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因实施经十一路改造项目,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下面跟济南装修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槐荫区德兴街南头,土地实测面积为33.62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环卫设施,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2.槐荫区丁字山路41 号,土地实测面积为45.86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环卫设施,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3.槐荫区南辛庄西路70 号-1,土地实测面积为47.84 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者为房玉光。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申明情况。逾期无异议,我指挥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
济南装修网了解到,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地处经十路繁华路段,项目东至阳光新路,西至南辛庄西路,南至兴济河、丁字山,北至经十路,总用地面积约48.93公顷(约合734亩),涉及被征收居民近5000户。项目涉及范围基本为棚户区,征收片区的房屋大多数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建筑,最早的可追溯到上世纪4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