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更简单了,同单元难过底层住户“民意关”也明确了牵头协商单位。7日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了解到,结合老楼加装电梯前期出现的民意协商困难、部分申报材料难获取等情况,发布进一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就加强业主协商监督指导、简化规划审查意见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
样本来了 首批12个单元电梯开工,春节前可投用
济南装修网了解到,10月16日,《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出台,老楼加装电梯如何跑手续总算有了明白纸。12月7日上午,市房管局通报老楼加装电梯最新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市内五个试点区共计有295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这其中,79个单元已开始进行招标采购和初步的加装方案设计;38个单元已开始进行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和意见公示工作;18个单元正在办理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手续;12个单元已开工建设。
这12个试点单元在哪?资料显示,历下区有5个,即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8号楼1单元、2单元,以及青后小区4区3号院4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市中区有4个,即玉函路46号院司法局宿舍1号楼2个单元、英雄山路201号院交警支队宿舍4号楼2个单元;历城区有3个,即闵子骞路14号核电宿舍1号楼2单元,以及洪家楼南路27号省经信委宿舍1号楼1单元、2单元。而按照工期安排,这12个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大部分在春节前即可竣工,届时电梯投入使用。
增加帮手 遇“民意关”难迈,街道办介入协调
据济南装修网获悉,目前市内五个试点区有295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这与此前“加装电梯细则”刚出时摸底的490个意愿单元相比,少了近一半。这是为什么?
原来,众多小区加装电梯意愿虽然强烈,却往往止步于第一步的“民意关”。对此,市房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加强业主协商指导。各区牵头单位要对辖区电梯增设项目实施全程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知》更明确了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增设电梯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征求意见、拟定初步改造方案,并积极协调业主各方达成书面协议,重点做好业主协商调解和监督公示工作。而在此前,对于单元潜在权益受损人有意见的,是向增设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才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
简化材料 申报材料减为4项,不用提交房屋权属证明
为方便业主或委托人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通知》还调整简化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申报材料。
新的申报材料共有4项,分别是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代理申请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增设电梯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2套,同时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格式(CAD)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相较先前的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业主关于增设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被简化。“因为前期实行中,发现很多老楼业主是租房人或者外出不在家,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时较为麻烦,规划意见审查进度被拖延。所以我们进行了简化,但简化也不意味着不去核实,这三项工作将交由街道办事处在前期协调业主协商时确认。”
规范办理 电梯施工备案审查,有了统一标准
根据规定,老楼加装电梯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案等审批手续。其中,施工备案需要去各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济南装修网了解到,前期实施过程中发现,此前公布的受理部门中,各区(管委会)受理部门不一致,各自执行标准也难以统一,例如市中区为区住建局建管科、历下区则是区住建局老旧小区整治办公室,到了高新区又变成了区行政审批办公室。所以,此次《通知》还规范了增设电梯施工备案审查程序。由市城乡建设委加强对各区增设电梯施工备案手续办理的业务指导,明确统一的业务审查要点、审核标准和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