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口大省——山东,由于人口基数大,对于环境和能源的保护就比一般人口比较少的省市更为重视。从山东近几年来实行阶梯电价就可见一斑了。那接下来济南装修网小编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山东阶梯电价标准,大家快来看看吧!
山东省济南市实行阶梯电价方案。其中,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其中,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自2015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即按每度0.555元执行,此为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不得自行加价。此外,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新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户籍人数以户口本为主。
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也就是说,超过4800度的部分,按照加价五分执行,不执行加价三毛的标准。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