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是非、纷争……城市人居住的家园自然也不例外。如何搞好小区业主自治,国外缺乏成功的样板可效法、国内尚缺成熟的经验可借鉴,一切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于是,业主委员会日渐为人们所熟知。
济南装修网小编遴选了几个典型代表,试图从不同侧面展现其中的“难”,并寻求解决之道……
一个执着的积极分子:奔波操劳11载,业委会成立之旅还在路上
春节过后的阳光100小区,平静如往常,为成立业委会刘华再次整理着资料。为这事他已奔波了11年,当年意气风发的小伙已渐入中年,不再为一点点挫折、刁难而大动肝火。部分业主的不理解,他也试着去接受,不过他依旧担心,今年再不成功,下次不知要拖到何时。
2006年初,新婚不久的刘华在阳光100国际新城二期买了新房,尚未交房,他就与邻居们探讨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相关事宜,“当时听说物业要涨价,想团结起来制衡一下。”然而,毕竟是新鲜事物,第一次没经验,一些人误认为只要在小区住就能参选,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名字,后来才意识到这是不允许的。一些热心人出局,再加上物业费最后也没涨,失去成立业委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次筹备成立在初始阶段就夭折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都是有共同利益诉求时,才想起要成立业委会;没有共同利益,就会抛到九霄云外。”刘华说,真正用到业委会时再想着成立,那就晚了。这一点,在时隔6年后的2012年,再次凸显。当时,物业公司发通知,地下停车、公摊电费要涨价。此举引起部分业主不满,业委会成立再次成为小区的大事。2012年5月,房管部门、街道办等坐到一起,探讨筹备事宜。不过,人多了嘴杂,意见自然多。阳光100是大社区,分多期开发,部分购买房子但还没网签的人,被排除在参选之列,引起不满;有的人建议整个小区成立一个业委会,有的人则认为小区太大,成立一个业委会不好管理……多方意见不可协调,业委会成立再次搁浅。
一晃又是3年过去了,时间来到2015年。小区私家车增多,乱停乱放问题突出,物业公司着手设立U型桩、隔离墩等路障进行整治。结果部分业主质疑,认为这是借做好事之名,行私利之实,不让业主在路边停车,迫使购买没有产权的人防地下车位。于是,成立业委会再次迫在眉睫,刘华连同部分业主再次找到居委会、办事处。“这次在多方推动下,终于成立了筹备组。”刘华说,不过内部分歧依然很大,有的人认为拖欠物业费的不能参加,有的人则认为不能因为拖欠物业费,就剥夺了其作为业主的权利。
目前刘华最担心的是,按照规定,筹备组在成立90天内,需要召开首届业主大会,正式成立业委会。现在,时间已过去了将近一半,如果近期再不成立,这次努力又要泡汤了。
一次悔断肝肠的行事:匆忙造假成立业委会,如今又积极奔波罢免
刘华在为业委会成立而奔波时,家住新村欣苑的王娟,却觉得他有点可笑:“我以过来人的经验证明,成立之后会更难,还不如不成立。”位于天桥区工人新村中街的新村欣苑是一个高档小区,住着一批收入较高的中老年人,与年轻人居多的小区不同,这里邻里关系很和睦,唯独业委会让人头大。
2015年,小区部分六层业主为办房产证的事,准备联合起来找开发商维权,这时有人想到了成立业委会。“当时不懂什么是业委会,牵头的人称以后车位费、广告收入可以和物业公司三七分成,业委会拿七成。”这在绝大部分业主看来是好事,退休前就一直在企业干工会的王娟,再次活跃起来积极奔走。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业委会需要小区8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邻居家老太太站在楼下,找上下班的业主签字,很快就凑够了。“我那时候还帮着造假。”王娟说,由于很多邻居不知道业委会是怎么回事,或者没时间、不会写字,就委托她代填投票,为此她获得了80多名业主的授权。谁曾想,顺利成立的业委会此后运行并不顺利,用王娟的话说,肠子都悔青了。
2015年10月,业委会拿到公章不久,就解聘了原物业公司,实行自治。在业主张欣看来,也就是从那时起“灾难”降临:“业委会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务制度、服务准则。我们交的物业费都是存到个人账户上,没有专门的会计、出纳或监督人员,原来的承诺也没兑现。”举例来讲,有时候电梯坏了一周都修不好、卫生打扫不及时花草死了很多……“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财务混乱。”王娟说,有一次她家地下室漏水,找业委会维修,负责人找来工人,从口袋掏出现金结账,也从来不开发票。
业主要求业委会公开财务收支状况,但业委会迟迟不公开;后来好不容易公开了,由于前期已种下不信任的种子,带来的质疑声更大。比如,账目是在红纸上用毛笔写的,很不正规,落款上也没有公章;罗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相当不具体,还有矛盾,比如1号楼总面积小于3号楼,物业费反而比3号楼高;电梯广告收入只有4200元,远低于业主从广告公司那了解到的价格;门头房房租收入没有算进去……
目前,王娟一门心思想罢免业委会,重新请物业公司回来,且已经有90名业主签字同意,但程序还得一步步走,相当麻烦:“业委会内部已经开始分化,原来5个委员,3个不干了。”
一堆争吵不休的小区:不仅仅是口舌之争,还有肢体冲突上演着
阳光100小区对面的汇统花园,这个曾经的“济南市著名问题小区”,业委会成立同样遇困。2002年,业主入住,物业管理还可以;2007年,业主与物业因水电暖产生的矛盾开始升级。2008年物业撤出,小区水电暖甚至面临停供,业主紧急成立业委会应对,危机解除后业委会请辞。2014年初,物业费要涨近六成,业主再次计划成立业委会,虽有多数业主支持,仍因意见不一致遇困。
在济南市最早的富人区开元山庄,停车难已是突出问题,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协商投建立体停车库,仍有部分业主反对。
节后的山大路数码港,这个济南市较早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内,部分业主正与业委会较劲,着手罢免。业委会办公室大门紧闭,旁边的物业公司称,罢免程序已走到居委会,起因是钱:业委会要动用350万元的消防维修费用,部分业主认为不合理,因为别的小区只用了100万。在业主孙超看来,当初成立业委会,主要是为了监督物业公司,替业主说话,如今这个业委会变味了,失去了监督职能。不过,业委会主任彭先生也有自己的说辞:350万元是消防专家预估数目,业委会没有谋利;至于罢免,只要按程序来,就可以接受。
据济南装修网获悉,同样准备罢免业委会的还有市中区建设路的德盛家园。该业委会成立只有一年半时间,成立后便与新村欣苑业委会一样,物业公司撤出、业委会自治。“第一件事情就是收钱,每家征集水、电、暖的改造费用2000元。”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这让他们不能接受。业委会则回应称,部分业主反对,主要是他们追溯小区公共资产,影响到了个别业主利益。此外,由于部分业主与新成立的业委会存在矛盾,该小区1号楼3单元电梯停运两个多月,在维修费用和均摊方面难达成一致。截至春节前夕,电梯仍未修好。
如果说以上小区内,业主自治还停留在口舌之争上,那么舜玉花园小区所经历的事情,则上升到了肢体冲突。去年8月,舜玉花园物业合同到期,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新物业,结果业委会主任遭到一批不明人士暴打,住院3个月。后来,小区物业因此受到济南市房管局通报批评并扣信用分32分的严肃处理。小区业主透露,业委会与物业的矛盾早已有之:2013年,物业费涨价,小区环境未见好转,引起部分业主不满;去年3月,空调改造事项,则彻底激化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一次互联网思维的尝试:让业主们当股东,众筹成立股份制公司
“事实证明,业委会并不是解决小区自治的最佳途径,相反它还会带来很多矛盾。”杜兴章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在济南拥有数十家门店,据他所知,济南成功运作的业委会并不多,此前他也曾试图在投资购买的洪楼商圈淘宝街商铺试行过,不但不成功还坏了很多事情。
2006年,淘宝街原运营商杰森实业公司携款“跑路”,近700名业主租金打了水漂,为向开发商讨说法,业主们临时成立业委会,每户还收了50元活动经费。“那时候人心齐,目标一致,就是要拿到开发商卖商铺时承诺的租金。”业主刘女士说,最后如期拿到了租金。
不过这在杜兴章看来,成绩并不理想:“当时是争取到了每年8个点的租金,但那是税前的,税后其实只相当于不到7个点,与合同承诺仍有差距,但没办法,开发商卖商铺时,只承诺8%的返租率,并没说税前还是税后。”
此后7年时间,由于商铺租金一直正常,临时业委会失去作用就自行解散了。直到2016年,返租合同即将到期,需要抱团与运营商洽谈接下来的房租时,人们才再次想起业委会,但为时已晚。“平时业主们并不见面,甚至都不认识,如何统一意见?”业主冯先生说。
一盘散沙的业主们无法团结一致行动,最终淘宝街关门,近半业主没了租金,另一半业主虽然还在租着,但由于租金没有谈拢,一直拖欠着。于是,业委会成立之声再次响起,然而各业主想法不同,从没见过面的业主们在虚拟的QQ群里,相互争吵、谩骂、对峙……
争吵声之下,杜兴章在悄悄做着一件事情:获得业主授权,成立股份制公司,按《公司法》的要求操作,每个业主成为公司的股东,然后再引入互联网思维,众筹资金,选出董事会和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设立监事会。并设置商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任职业经理,做到合法公开透明。
“未来,谁投钱最多、入股最多,谁就是最高领导董事长、说了算,如果众筹资金不够,由董事长去想办法。”杜兴章说,他正在艰难推行,有一些支持者,也不乏反对者,但这毕竟是一次有益尝试,换一个思路来搞业主自治,说不定会是另一片天地。
集思广益的头脑风暴
法律地位不独立业委会难有作为
据济南装修网了解,2016年济南2000多个住宅小区中,只有160个有业委会。而在济南物业管理系统当中,目前备案的业委会数量为140家,近几年来有业委会的小区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因拆迁小区消失等,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业委会工作人员没那么多的精力,工作停滞,没正常改选、备案。
“不妨从经济学角度解释这种现象。”济南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征说,纵观济南准备成立或已成立的业委会,多数都有一个共同点——为利益而来,有利益时便会成立,无利益时便会停摆,这种特性导致了即使成立,也很难正常工作。
举例来讲,评价业委会工作是否称职,很难,如果说称职,势必要站在业主角度说话,物业公司就会反对你;如果说不称职,物业公司不反对了,业主就要罢免你,很难在这个矛盾的双方中保持中立。
“应该讲,成立业委会是国家推动社区基层自治的好政策。”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它是实现业主权利的载体,能制约物业公司行为,维护业主利益,配合基层政府和居委会做好公共事业服务,目前一些小区自治搞不好,可能与目前业委会制度、立法不健全关系密切。比如在成立阶段,往往都是因为不满物业服务,才“同仇敌忾”想成立,以期小区合法权益,然而在成立过程中,势必会引起物业方面不满,进而横加干涉,但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法律保护这一成立程序不受干涉,即使干涉了,主管部门居委会、街办取证也很麻烦。
再比如,业委会成立之后的工作阶段,由于它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并不是法人单位,或者说法律地位并不独立,导致其在工作时很难按规行事,尤其是在赶走物业公司之后,加之工作人员并不专业,财务往往一团糟,势必会引起业主不满,矛盾产生在所难免。
“立法方面有漏洞,政府部门责任履行不到位,才导致现在有些业委会‘有名无实’,有的业委会‘有实无名’。”王忠武说,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执行下去,或者探索多渠道基层自治方式。